試驗申請者: | 精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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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贊助單位名稱: | 同試驗申請者 |
試驗計畫書編號: | PB-2022 |
核准執行文號: | 1110716493 |
核准登錄日期: | 2022-08-02 |
試驗預計執行期間: | 2022-02-25 至 2026-12-31 |
試驗目的
評估以PB101聯合抗PD-1抗體Pembrolizumab治療惡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及療效評估
試驗階段分級
Phase Ⅱ
藥品名稱
PB101
主成分,劑型,劑量
NK/NKT
NK/NKT | I.V. injection | 1*10^9 | 細胞數 |
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患,非鱗狀癌者需為EGFR/ ALK/ ROS-1腫瘤基因原生型、鱗狀癌者需為EGFR/ ALK腫瘤基因原生型
試驗醫院 / 受試者 召募狀態
試驗醫院 | 受試者召募狀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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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 N/A | 尚未開始 |
評估指標(endpoint)
1. 主要評估指標:客觀緩解率(ORR), 不良反應 (AE)
2. 次要評估指標:疾病無惡化存活期 (PFS), 整體存活期(OS), 測腫瘤標誌 (CEA)
主要納入/排除條件
1.主要納入條件:
(1)試驗受試者年齡在20歲以上的男女。
(2)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3)組織學及細胞學證實的臨床分期IIIB/IV期的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或先前診斷為I-III期後復發或轉移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所有分期以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JCC)/ IASLC第8版的TMN標準。
(4)受試者符合接受Pembrolizumab為第一線治療的條件,為不適合接受化療的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患,非鱗狀癌者需為EGFR/ ALK/ ROS-1腫瘤基因原生型、鱗狀癌者需為EGFR/ ALK腫瘤基因原生型。
(5)根據RECIST v1.1,受試者必須具有可測量或可評估的腫瘤病兆。
(6)日常體能狀態依據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的評為0或1
(7)預期餘命大於等於3個月。
(8)PD-L1的腫瘤比例分數TPS ( Tumor proportion score ) ≧1%
(9)可接受的器官功能,由以下實驗室數據證明:
a. 天門冬氨酸轉氨酶(AST)和丙胺酸轉氨酶(ALT)≤ 3 x ULN
(已知肝轉移的患者,AST 和/或 ALT ≤ 5x ULN)
b. 總血清膽紅素 < 1.5mg/dL
c. 絕對嗜中性粒細胞計數(ANC)≥ 1500 個細胞/ mm3
d. 血小板計數 ≥ 75,000 個細胞/ mm3
e. 血紅素 Hgb ≥ 9.0g/ dL
f. 腎功能:肌酸酐 (Cr) < 1.5 mg/dL 或計算腎絲球過濾率(eGFR; 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60 mL/min /1.73m2
2.主要排除條件
(1)具有臨床顯著間質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如放射性肺炎)病史且須接受固醇類治療或此類患者正在接受固醇類治療。
(2)具中樞神經系統轉移(central nervous system (CNS))及/或carcinomatous meningitis,但可接受臨床症狀穩定者且參與試驗前至少七天無皆受類固醇治療。
(3)在開始治療前26週內曾接受> 30 Gy 肺部或胸部放射治療的患者,或是在開始試驗之前 7 天內有接受其他部位放射治療。
(4)在試驗開始前4週內曾接受抗癌單株抗體治療或超過四周前接受治療所造成的不良反應尚未恢復至等級≤1或基礎值。
(5) 在試驗開始前2週內曾化學治療、小分子藥物治療,或之前治療所造成的不良反應尚未恢復至等級≤1或基礎值。
(6) 在開始研究之前的兩週內曾進行過大手術的患者(例如,胸內,腹內或盆腔內)或者尚未從手術的副作用中恢復的患者。本研究中胸腔內視鏡輔助手術(VATS)和縱隔鏡檢查不被視為大手術,患者可以在手術後≥1週入組。
(7) 患有第二種臨床活動性癌症的患者。患有第二種癌症但已有治愈或目前處於非活動狀態的第二種癌症的患者是允許的。
(8) 已知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患者。
(9) 未經治療的活動型C型肝炎病毒(HCV)及B型肝炎病毒(HBV)患者。
(10) 在 2 年內罹患必須接受全身性療法的自體免疫疾病。
(11) 參加者正在接受任何其他臨床試驗研究者。先前用試驗藥物治療的患者必須完成至少一週或五個半衰期的清除期,並以較長的清除期時間為準。
(12) 在篩選前 28 天內接受免疫抑製劑或慢性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的患者,但不包含局部或吸入類固醇素使用者, 或經局部注射給予類固醇者。
(13) 懷孕和哺乳期婦女。在最後一劑 Keytruda 治療後也應繼續避孕至少4個月,可保持禁慾 (不與異性進行性行為)或使用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法。包括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結紮、可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藥、子宮內避孕器。
(14) 具有臨床意義不受控制的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例如:篩查前6個月內不穩定型心絞痛或心肌梗塞,左心室射出分率異常(LVEF<50%),心律不整未用藥物控制,伴或不伴隨抗高血壓藥物無法控制的高血壓定義為SBP≥160mmHg 和/DBP≥100mmHg。但篩選前允許開始或調整抗高血壓藥物。
(15) 先前曾接受抗 PD-1, PD-L1, PD-L2, CD137, or 抗 cytotoxic Tlymphocyte-associated antigen-4 (CTLA-4) 抗體治療 。
(16) 具臨床顯著之肺積水。
(17) 篩選前28天內接種活性疫苗,但允許接種死菌疫苗。
(18) 患者有活動性肺結核病史。
(19) 患有急性或慢性皮膚病患者且疾病會干擾四肢皮膚注射治療或後續潛在皮膚反應評估將被排除。
(20) 對試驗藥物(PB101 及 Pembrolizumab)的任一成分 (含主成分或所含的任何賦形劑)過敏或具嚴重過敏史。
(21) 其他情況下,調查人員認為沒有資格參與研究。
試驗計畫聯絡資訊
林佳樺 02-8521-0148/0902256296
本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台灣人數 44 人,全球人數 N/A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