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申請者: | 新加坡商希米科亞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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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贊助單位名稱: | 第一三共製藥公司(Daiichi Sankyo Co., Ltd. ) |
試驗計畫書編號: | DS5565-A-J314 |
核准執行文號: | 1086007912 |
核准登錄日期: | 2019-03-29 |
試驗預計執行期間: | 2019-06-01 至 2021-04-12 |
試驗目的
(雙盲期)
針對脊髓損傷 (SCI) 後中樞神經病變疼痛 (CNeP) 患者,依據每週平均每日疼痛分數 (ADPS),比較接受 mirogabalin 與安慰劑治療後,在第 14 週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開放標記延伸期)
針對脊髓損傷後中樞神經病變疼痛(CNePSCI)、中樞性中風後疼痛 (CPSP)、帕金森氏症中樞神經病變疼痛(CNePPD) 患者,評估接受 mirogabalin 治療 52 週的長期安全性及療效。
試驗階段分級
Phase Ⅲ
藥品名稱
DS-5565 (Mirogabalin)
主成分,劑型,劑量
[(1R,5S,6S)-6-(Aminomethyl)-3-ethylbicyclo[3.2.0]hept-3-en-6-yl] acetic acid monobenzenesulfonate | tablet | 2.5/ 5/ 7.5/ 10/ 15 | mg |
中樞神經病變疼痛
試驗醫院 / 受試者 召募狀態
試驗醫院 | 受試者召募狀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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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及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 2020-05-21 | 終止收納 | ||||||||||||
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 | 2020-05-21 | 終止收納 |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2020-05-21 | 終止收納 |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2020-05-21 | 終止收納 |
評估指標(endpoint)
(雙盲期)
主要療效評估指標:第 14 週時,每週 ADPS 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次要療效評估指標:
�?。 ADPS 反應率定義為從基準點至第 14 週,降低 ≥ 30% 與 ≥ 50% 的受試者比例
�?。 使用簡易型麥克吉爾疼痛量表 (SF-MPQ),評估參數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 患者臨床整體評估(PGIC)
�?。 使用神經病變疼痛症狀量表 (NPSI),評估參數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 每日睡眠干擾平均指數 (ADSIS) 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 醫療成效調查 (MOS) 之睡眠量表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 醫院焦慮與憂鬱量表 (HADS) 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 使用歐洲生活品質五面向問卷 (EQ-5D-5L),評估參數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 使用脊髓損傷患者獨立量表 (SCIM) 第三版,評估參數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 觸摸痛與基準點相較的變化值
(開放標記延伸期)
觀察以下指標變化:
安全性指標:
�?治療中出現的不良事件 (TEAE)
�?臨床實驗室檢驗
�?生命徵象
�?12 導程心電圖
�?體重
�?水腫
�?C-SSRS
�?醫院焦慮與憂鬱量表 (HADS)
療效指標:
�?簡易型麥克吉爾疼痛量表(SF-MPQ)
主要納入/排除條件
本試驗於台灣僅納入脊髓損傷後中樞神經病變疼痛患者。
(雙盲期) 主要納入與排除條件 :
主要納入條件
1.)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必須年滿 20 歲。
2.) 願意接受試驗參與的知情同意、瞭解本試驗程序,以及妥善完成患者評估問卷。
3.) 創傷導致的脊髓損傷 (例如翻覆傷害、跌倒、交通事故、運動傷害)。
4.) 經由 MRI 鑑別之 C4-T12 範圍的脊髓損傷。
5.) ASIA 機能損傷量表為第 A、B、C、D 級。
6.) 神經病變疼痛區域表現於脊髓損傷平面,以及/或損傷平面以下。
7.) 發生脊髓損傷大於或等於 6 個月。
8.) 篩選前 CNePSCI 穩定存在至少 3 個月。
主要排除條件
1.) 篩選或隨機分配時,出現與 CNePSCI 無關且可能會混淆 CNePSCI 評估的其他劇烈疼痛。
2.) 篩選或隨機分配時,出現與 CNePSCI 無關且可能會混淆 CNePSCI 評估的神經系統疾病。
3.) 篩選前 1 年內,曾罹患重大精神疾病。
4.) 篩選或隨機分配時,患者因 CNePSCI 得到附帶收獲 (例如法律糾紛或和解談判)。
5.) 由於自殺行為導致脊髓損傷。
6.) 患者由於第三方的行為導致脊髓損傷,並將脊髓損傷歸咎於第三方 (這類患者不容易克服精神因素造成的疼痛)。
7.) CLcr 大於或等於 60 mL/min 的患者,先前每日服用 pregabalin 大於或等於 300 mg 至少 4 週,經判定缺乏療效;或是 CrCL 30 至 < 60 mL/min 的患者,先前每日服用 pregabalin 大於或等於 150 mg 至少 4 週,經判定缺乏療效。
8.) CLcr 大於或等於 60 mL/min 的患者,先前每日服用 gabapentin 大於或等於 1200 mg 至少 4 週,經判定缺乏療效;或是 CrCL 30 至 < 60 mL/min 的患者,先前每日服用 gabapentin 大於或等於 600 mg 至少 4 週,經判定缺乏療效。
9.) 篩選前 28 天內,曾服用 mirogabalin、pregabalin 或 gabapentin。
10.) 篩選前 3 個月內,曾施用強效嗎啡類藥物做為 CNePSCI 止痛劑。
(開放標記延伸期) 主要納入與排除條件 :
主要納入條件
1. 完成服用藥物 14 週的雙盲試驗。
2. 願意接受試驗參與的知情同意、瞭解本試驗程序,以及妥善完成患者評估問卷。
主要排除條件:
1. 雙盲試驗期間,試驗藥物的服藥遵從度 < 80%。
2. 雙盲試驗的第 6 次回診時,肌酸酐清除率 (CLcr:依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 < 30 mL/min。
3. 雙盲試驗期間,曾發生嚴重安全性事件。
4. 試驗期間及試驗完成後 4 週內,受試者懷孕、可能懷孕、哺乳中或不願意採取可靠避孕措施。
5. 經試驗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判斷,受試者不適合參加試驗。
試驗計畫聯絡資訊
聯絡人: 陳英奇 /電話: 02-27069947
本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台灣人數 32 人,全球人數 45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