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申請者: | 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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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贊助單位名稱: | 同試驗申請者 |
試驗計畫書編號: | CT-COV-21 |
核准執行文號: | 1096039718 |
核准登錄日期: | 2020-12-29 |
試驗預計執行期間: | 2020-12-01 至 2022-06-30 |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P 評估 受試者施打 兩劑 MVC COV1901 疫苗 後 之安全性 、 耐受性 及
免疫生成性 。 至第二劑後 28 天
次要目的:
�P 評估 受試者整個試驗期間 之安全性、批次間一致性及免疫生成
性 。
試驗階段分級
Phase Ⅱ
藥品名稱
MVC-COV1901 vaccine (暫定)
主成分,劑型,劑量
SARS-CoV-2 S-2P棘蛋白 | 預充填式注射針劑(Prefilled Syringe) | Ag 15 mcg+CpG/Alum | 每0.5 mL |

預防嚴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狀病毒-2 (SARS-CoV-2) 病毒的感染
試驗醫院 / 受試者 召募狀態
試驗醫院 | 受試者召募狀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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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 N/A | 收納額滿 |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私立臺北醫學大學辦理 | N/A | 收納額滿 |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及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
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N/A | 收納額滿 |
評估指標(endpoint)
評估新冠肺炎疫苗(MVC-COV1901 vaccine)之安全性及免疫反應。
主要納入/排除條件
納入條件 (參加本試驗/研究的條件)
1. 在隨機分配時年齡 ≥ 20 歲至 < 65 歲或 ≥ 65 歲的男性或女性、且有意思能力之受試者。
2. 健康或既有醫療狀況穩定的成人。醫療狀況穩定的定義為,所患疾病在納入試驗前 3 個月內,未曾因疾病惡化而需大幅改變療法或住院,且預期在試驗期間病況可保持穩定。
3. 女性受試者必須:
(1) 不具生育能力,亦即手術絕育 (定義是已接受子宮切除及/或雙側卵巢切除及/或雙側輸卵管切除,不列入僅接受輸卵管結紮者) 或停經後1年。
(2) 具有生育能力者,必須在篩選訪視日前14天至最後一次注射MVC-COV1901疫苗後30天的期間,完全禁慾或同意使用醫學上有效的避孕方法,包括:
-皮下植入賀爾蒙避孕法或放置子宮內避孕器
-合併使用賀爾蒙避孕法(注射劑、藥丸、貼劑或環劑)及阻隔避孕法:如避孕套,或是含殺精劑/凝膠/薄膜/乳膏/栓劑的子宮頸帽或子宮隔膜
(3) 驗孕結果為陰性
4. 受試者願意且能夠配合試驗計畫書要求的所有必要試驗回診及追蹤。
5. 受試者在篩選訪視日前14天內無出國旅遊史,以及整個試驗期間無出國之計劃。
6. 受試者必須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或受試者的法定代理人必須瞭解且同意試驗程序。
排除條件 (若您有下列任一種情況,將無法參加本試驗)
1. 目前懷孕或哺乳中,或計畫在施打第二劑試驗疫苗後 30 天內懷孕。
2. 直接參與本試驗執行的試驗主持人所屬機構、試驗委託者或受託研究機構 (CRO) 的員工。
3. 目前正在接受或接種第1劑前30天內接受其他試驗性質之介入性醫療
4. 施打第一劑試驗疫苗前28天內接種已核准的活性減毒疫苗,或第一劑前 7 天內施打其他已核准的非活性減毒疫苗
5. 第一劑前 12 週內使用任何血液製品或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
6. 目前或在第一劑前 12 週內接受併用免疫抑制或免疫調節療法 (不包括吸入式、皮膚局部類固醇及/或含類固醇眼藥水,低劑量胺甲葉酸 (methotrexate),或 prednisone 每日劑量低於 20 mg 使用 < 2 週或同等藥物)。
7. 目前使用或預計在第一劑前 12 週內接受 α 腫瘤壞死因子 (TNF-α) 抑制劑治療,例如 infliximab、adalimumab、etanercept。
8. 在第一劑前 12 週內曾接受重大手術或任何放射療法。
9. 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不全狀態,包括血液惡性腫瘤,實質器官、骨髓移植病史,或無脾症。
10. 自體免疫疾病病史 (全身性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硬皮症、多發性關節炎、甲狀腺炎、格林─巴利症候群等)。
11. 惡性腫瘤病史且接受治癒療法後仍有復發風險,或目前確診為癌症或接受癌症治療 (不包括鱗狀及基底細胞皮膚癌,和已治療的子宮頸原位癌,可依試驗主持人判定)。
12. 出血性疾病且評估為禁止使用肌肉注射或抽血的禁忌症。
13. 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 抗體陽性,且在過去一年內 CD4 計數 < 350 cells/mm3 或有可偵測的 HIV 病毒量 (帶有少量變異、每毫升病毒拷貝數 50-500 或等量且無需改變抗反轉錄病毒療法 [ART]者,允許納入)。
14. B 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 陽性,且 B 型肝炎e 抗原 (HBe Ag) 陽性或肝功能異常。
15. C 型肝炎病毒 (HCV) 抗體陽性,最近 12 週內發生可偵測的 HCV RNA 病毒血症。
16. 受試者患有持續的急性疾病或嚴重醫療狀況,例如心血管 (如紐約心臟學會第三或第四級)、肺部 (如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第三或第四期)、肝臟 (如Child-Pugh C 級)、神經學 (如失智症)、代謝 (如糖尿病伴隨 HbA1c >8%)、腎臟 (第 3 期以上慢性腎臟病)、精神病症 (如酗酒、藥物濫用)、現有嚴重感染、醫療病史、身體檢查結果或實驗室檢驗異常等,依試驗主持人判斷病情不穩定,參加本試驗可能對受試者的安全性造成不良影響、無法配合試驗規定、或干擾試驗評估指標。
17. 受試者已知曾經或可能接觸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1 型或 2 型 (除非經檢驗為陰性,且已完成 14 天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曾施打其他 COVID-19 疫苗。
18. 受試者對任何疫苗曾有過敏病史,或有過敏性疾病或過敏反應病史,可能因 MVC-COV1901 的成分使症狀惡化。
19. 施打疫苗前 2 天內,體溫 (口溫、肛溫或耳溫) ≥38.0°C 或發生急性病症 (不包括輕微病症如腹瀉或輕微上呼吸道感染,依試驗主持人判定) (受試者可重新約診)。
試驗計畫聯絡資訊
Email: covid19@medigenvac.com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0933-486-623/0928-422-692
臺北榮民總醫院 0974-056-073
三軍總醫院 02-8792-3311 轉75000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0974-051-309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 02-2930-7930 轉 2550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0974-053-079/0974-052-128
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 0966-621-825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0974-051-963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04-723-8595 轉3934/0960-655-437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0928-866-135
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0905-329-205

本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台灣人數 3200 人,全球人數 3700 人